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钟永宏 杨海霞 报道 “在节日期间,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以下八点: 不用公款购买、赠送和收受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礼品……”1月9日,海安县供电公司全体党员干部都收到了一份廉政公开信,提醒大家树立气“干事、干净”的廉洁自律核心理念,明确自身廉洁职责,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线,切实做到:过节莫忘守廉。
随着春节的临近,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算好“廉洁账”。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“干事干净”的廉洁理念,组织党员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“廉洁”专题教育,重温省公司纪委《关于加强元旦、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》,再次提醒和督促广大党员、职工严格执行公司各项“廉洁”规定,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,做好“廉洁”带头人。
通过廉政公开信的形式,旨在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,促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,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在春节期间努力做到“自律、自省、自警”,时刻注意和把握自己的社会形象,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义务,过一个欢乐祥和、清廉文明的节日。
责任编辑:赵飞 助理编辑:骆子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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